基本信息
1、辦理部門: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辦理方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快遞申請
3、辦理地點:上海市徐匯區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號3號樓底樓大廳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1-5號窗口
4、咨詢電話:021-63269368 CIO咨詢:400-003-0818
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具體見申請材料目錄。
辦理流程
流程文字說明
法定辦結時限:15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3工作日
1、申請:申請人通過省政務服務網網上申報,并提交相關電子申請材料。申請人按照申報資料要求,提供一套紙質材料,通過郵寄或直接遞交,或者委托相關人員遞交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大廳。
2、受理:5個工作日。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具體見申請材料目錄。
3、審查與決定:3個工作日。
特別程序:開展行政審查。
辦理結果:(一)準予批準:申請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申請資料符合相關要求和法定形式的,予以審批。(1)申請人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有關的藥品生產、進出口企業、有關教學、科研單位;(2)申請進口的產品屬于興奮劑中的蛋白同化制劑及肽類激素;(3)審批申請提交的資料和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不予批準不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不予批準。
4、頒證與送達:10個工作日。
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
申請材料
1、補證申請報告;>>補證申請報告
2、出口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組織代碼證書》;
3、經辦人身份證明。
結果樣本
常見問題
問題1:國家對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實行進出口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進出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海關總署 國家體育總局令第 9號,2017年11月修正)
第二條 國家對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實行進出口準許證管理。
第十九條 進出口單位在辦理報關手續時,應當多提交一聯報關單,并向海關申請簽退該聯報關單。海關憑藥品《進口準許證》《出口準許證》在該聯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后退進出口單位。
進出口完成后1個月內,進出口單位應當將藥品《進口準許證》《出口準許證》的第一聯、海關簽章的報關單退回發證機關。
取得藥品進出口準許證后未進行相關進出口貿易的,進出口單位應當于準許證有效期滿后1個月內將原準許證退回發證機關。
第二十條 藥品《出口準許證》有效期不超過3個月(有效期時限不跨年度)。
藥品《出口準許證》實行“一證一關”,只能在有效期內一次性使用,證面內容不得更改。因故延期出口的,可以持原出口準許證辦理一次延期換證手續。
第二十一條 藥品《出口準許證》如有遺失,出口單位應當立即向原發證機關書面報告掛失。原發證機關收到掛失報告后,通知口岸海關。原發證機關經核實無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補發。
本辦事指南摘自藥監局官網,如有變動,以官方發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