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辦理部門: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辦理方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快遞申請
3、辦理地點: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省藥監局窗口
4、咨詢電話: 12315 CIO咨詢:400-003-0818
受理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 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辦理流程
流程文字說明
1、審查決定(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結果:委托配制批件。
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封面和目錄;
2、申請報告、申請表和電子版的申請文件;>>申請表
3、委托方的《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制劑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
4、受托方的《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復印件;
5、委托配制的制劑質量標準、配制工藝;
6、委托配制的制劑原最小包裝、標簽和使用說明書實樣;
7、委托配制的制劑擬采用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式樣及色標;
8、委托配制合同;
9、受托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對受托方技術人員,廠房(制劑室)、設施、設備等生產條件和能力,以及質檢機構、檢測設備等質量保證體系考核的意見;
10、申請人關于申請資料真實性的保證聲明。>>聲明
結果樣本
常見問題
問題1:未經批準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劑會有什么后果?
答:未經批準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劑的,對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本辦事指南摘自藥監局官網,如有變動,以官方發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