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藥品安全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持續加強化妝品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化妝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公眾用妝安全。現將4起化妝品典型案例信息通報如下。一、“5·23”安徽寧國生產銷售假冒化妝品案2023年5月,寧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在淘寶平臺上購買的化妝品疑似為假冒產品。寧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初步調查后確定為假冒產品,迅速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成立聯合專案組。安徽省、市、縣三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協作,上聯下通,有力推進案件查辦工作。8月,專案組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搗毀化妝品生產銷售窩點5處,現場抓獲曾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妝品。2024年4月,寧國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該案13名犯罪分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處高額罰金。二、重慶霖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生產化妝品案2023年5月,重慶市九龍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重慶霖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在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養護液”等化妝品。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等規定,重慶市九龍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三、廣州市凱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案2023年6月,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化妝品抽樣檢驗發現的線索,對廣州市凱秀化妝品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生產的“百詩凱小顆粒海藻王面膜”“凱秀天然海藻面膜”等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相關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等規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從重從嚴行政處罰。四、上海春靜實業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2023年5月,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線索,對上海春靜實業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經營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相關規定,且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等規定,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表(2024年第18期,總第156期)序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案件名稱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名稱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內容決定機關名稱處罰決定日期公示日期備注1渝藥監藥處罰〔2024〕27號重慶拓達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案重慶拓達醫藥有限責任公司91500107MACCXLYA51朱玲麗當事人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藥品,且逾期不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給予行政處罰如下:罰款100000元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24.10.212024.10.22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序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案件名稱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備注1桂藥監流稽罰〔2024〕10號廣西廣恒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假藥敗醬草(批號210501)案廣西廣恒醫藥有限公司914501007738837814羅富文當事人兩次從生產廠家桂林同德藥業有限公司購進敗醬草(批號:210501,規格:0.5Kg/袋)共10袋,5Kg,購進單價為18元/Kg。2021年10月25日銷往柳州益安醫療管理有限公司衛生所1袋,銷售單價為10.8元/袋;2021年10月29日銷往廣西海生醫藥有限公司崇左市林寶庭藥店1袋,銷售單價為10.8元/袋;2021年11月1日銷往賓陽縣仁保堂藥房2袋,銷售單價為10.8元/袋;2021年11月16日銷往柳州縣多多大藥房2袋,銷售單價為10.8元/袋;2021年11月19日銷往龍州縣人民醫院4袋,銷售單價為21.25元/袋;銷售收入合計為149.8元。該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發出召回通知,截止目前,召回數量為0Kg。共銷售10袋,5Kg;違法所得共計149.8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壹佰肆拾玖元捌角(¥149.80)。主動履行2024年10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6日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序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案件名稱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備注1桂藥監流稽罰〔2024〕9號廣西廣恒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假藥五加皮(批號220201)案廣西廣恒醫藥有限公司914501007738837814羅富文?? 當事人于2022年3月5日以90元/Kg的價格從生產廠家桂林同德藥業有限公司購進五加皮(批號:220201,標識生產廠家桂林同德藥業有限公司)共3Kg。2022年3月11日將上述批次藥品以118元/kg的價格全部銷往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醫院;銷售收入合計為354元。至今該公司共銷售3Kg,違法所得共計354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叁佰伍拾肆元整(¥354)。主動履行2024年10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6日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相對人名稱蘇州天平華昌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5736529003K工商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李福昌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3****************X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蘇藥監(蘇)械罰〔2024〕018號違法行為類型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違法事實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處罰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20000元罰款金額(萬元)2.00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10/21處罰有效期2024/11/05公示截止期2025/01/21處罰機關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數據來源單位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備注公示截止期依據文件:按《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公示期應為三個月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相對人名稱蘇州宣豐經貿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8724406444N工商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曹志明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3****************0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蘇藥監(蘇)械罰〔2024〕017號違法行為類型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違法事實涉嫌經營不符合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處罰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20000元罰款金額(萬元)2.00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10/21處罰有效期2024/11/05公示截止期2025/01/21處罰機關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數據來源單位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備注公示截止期依據文件:按《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公示期應為三個月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相對人名稱蘇州靈巖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02516141627工商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龔凱彬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3****************8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蘇藥監(蘇)械罰〔2024〕021號違法行為類型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違法事實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處罰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20000元罰款金額(萬元)2.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10/21處罰有效期2024/11/06公示截止期2025/01/21處罰機關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數據來源單位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備注按《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公示期應為三個月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相對人名稱蘇州耀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6565271860T工商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劉勇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3****************5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蘇藥監(蘇)械罰〔2024〕019號違法行為類型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違法事實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處罰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30000元罰款金額(萬元)3.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10/21處罰有效期2024/11/06公示截止期2025/01/21處罰機關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數據來源單位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20000014000394R備注按《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公示期應為三個月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相對人名稱依安縣同泰醫藥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223MA18X3717L法定代表人赫義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依市監處罰〔2024〕10006號違法行為類型藥品經營企業購銷藥品未按照規定進行記錄,零售藥品未正確說明用法、用量等事項,或者未按照規定調配處方的行為違法事實2024年7月23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依安縣同泰醫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于2024年7月3日通過美團平臺銷售1袋處方藥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使用的是漢中百壽健康互聯網醫院開具的電子處方,該藥店未按照規定對處方進行審核調配。處罰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 第三十四條 / 第一款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之規定,擬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萬元)1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無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無處罰決定日期2024-10-18處罰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7-10-18處罰機關依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
行政相對人名稱木蘭縣百樂大藥房有限公司振南大藥房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27MA1CMT1H41法定代表人趙麗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木市監處罰〔2024〕186號違法行為類型藥品違法事實2024年9月13日,我局執法人員趙猛、武兆君對木蘭縣百樂大藥房有限公司振南大藥房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大藥房銷售“非那雄胺膠囊”藥品過程中,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對此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當即下達了木市監責改〔2024〕186號《木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大藥房2024年9月26日前改正其違法行為。改正期限到達后,該大藥房仍存在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法行為,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予以立案,經向當事人調查詢問并提取相關證據,現已將當事人違法事實調查清楚。 經查,2024年9月30日,木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再次來到木蘭縣百樂大藥房有限公司振南大藥房檢查違法行為改正情況,執法人員隨機檢查了“甲鈷胺膠囊”藥品(規格:0.5mg/50粒/瓶;國藥準字H20051424;生產批號:240610;生產日期:2024年06月14日;有效期至:2026年06月13日;上市許可持有人:山東魯抗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地址:山東省新泰市蓮花山路518號,在四川欣佳能達藥業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10盒,銷售1盒,庫存9盒),“甲鈷胺片”藥品(規格:10片/板×2板/盒;國藥準字:H20041229;產品批號:240516;生產日期:2024年05月26日;有效期至2026年04月;上市許可持有人:四川德峰藥業有限公司;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地址:眉山經濟開發區新區香樟路5號,委托生產企業:遼寧億帆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地址:本溪經濟技術開發區香槐路67號,在四川欣佳能達藥業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20盒,銷售1盒,庫存19盒)。以上兩種藥品能提供出隨貨同行單等有關資料,仍不能提供出醫生處方。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對店法定代表人:趙麗娟進行了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處罰依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遵守國家處方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保留不少于五年”之規定,構成藥品零售企業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法行為。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藥品零售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后果的,處五萬元以上 二十萬元以上罰款,(一)項: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之規定。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 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 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五千元整 ,上繳國庫。罰款金額(萬元)0.5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無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無處罰決定日期2024-10-18處罰有效期2024-11-01公示截止期2027-10-18處罰機關木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推薦CIO提供以下相關文庫下載、合規服務以及線上培訓課程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