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6-04 收藏
處罰加大力度!又一企業提供虛假資料、不審核購藥單位資質,被罰22萬!
近期,四川省藥監局對綿陽某公司進行了嚴肅查處,因其在藥品經營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不僅提供了虛假資料,銷售藥品時也未嚴格審核購貨單位資質,更是未能做到票、賬、貨、款的一致。
此外,該司還未能對銷售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亦未向購貨單位出示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原件。
最終,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川渝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八)項、第十三條第(六)項、《川渝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八條第(三)項等條款的規定,
四川省藥監局對該司處以22萬元的罰款,并作出警告。
近兩年,CIO一直在強調購藥渠道和票帳貨相符的問題,同時這也是近年監管的重點。該處罰案例也是警醒各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加強藥品采購、銷售人員的管理,做好崗位培訓。
更多藥品GSP問題,歡迎咨詢C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