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23 收藏
藥品連鎖企業注意!這四大方面將是未來的監管重點!
近期,廣東藥監局發布了一則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了未來藥監部門將會對藥品連鎖企業的開辦和監督檢查更加嚴格,主要集中在以下這四個方面。
一、嚴格審核連鎖企業開辦條件
·至少要有10家經營類別相同的直營門店;
·經營類別均為乙類非處方藥的,其連鎖總部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為標識“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
二、及時復核連鎖門店許可變更
·企業取得經營許可證后,需在30日內將至少10家單體藥店變更為直營店;
·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的,將撤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
三、嚴格執行統一質量管理制度
·連鎖總部應督促門店持續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持續符合“七統一”管理要求;
·持續符合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要求。
四、大力規范藥品經營采購渠道
·建立并嚴格執行藥品采購配送制度,確保連鎖門店的藥品僅從連鎖總部配送;
·及時將藥品進、銷、存等數據上傳至藥品電子監管信息系統。
最后,CIO也為企業提供藥品連鎖申報和GSP檢查服務,更多問題,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