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24 收藏
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執行不到位,企業被罰56萬!
近日,CIO監管查查發現,黑龍江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通知。哈爾濱某醫藥企業在生產醫療器械過程中,未按質量管理體系生產保持其有效運行,
據查,該企業在執行質管體系過程中,存在多處質量管理漏洞,如:
·管理人員質量意識不健全;
·企業對操作人員的培訓監督不到位;
·生產記錄不夠及時全面;
·包裝車間現場混亂。
等等問題,致使質管體系沒有得到有效運行,存在影響產品安全有效的風險。
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除此以外,該企業還存在隱匿部分產品、生產記錄等相關材料的行為,違反了《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第九條第(九)項規定
因此,企業被從重處罰,
·沒收其違法生產產品(醫用透明質酸鈉修護液20000支及相關包材);
·并處貨值金額7倍罰款,即56萬元。
據此案,也是警醒各醫療器械企業應時刻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通過建立健全體系文件記錄、加強員工培訓、優化過程管理等等措施,提升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
最后,CIO也為企業提供醫療器械GMP體系核查服務,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