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6-11 收藏
新規速覽!體外診斷試劑延續注冊有何新變化?
日前,國家藥監局組織修訂發布了《體外診斷試劑分類目錄》,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實施的過渡期根據不同的注冊或備案形式進行了分別說明。醫療器械注冊備案人注意,針對產品的延續注冊,國家藥監局作出了如下規定:
1、對于2025年1月1日前已受理但未審批的,按照原《分類目錄》繼續審評審批;
準予延續注冊的,
· 如不涉及產品管理類別調整,則按照新《分類目錄》核發醫療器械注冊證;
· 如涉及調整,則按照原目錄核發,在注明新目錄管理類別,并限定注冊證有效期至2027年1月1日。
2、對于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批準且已生效的醫療器械注冊證,
· 如產品管理類別降低,應按新類別申請延續注冊或備案;
· 如管理類別提高,則需重新申請注冊。
· 在原注冊證有效期內提出注冊申請的,如在開展產品類別轉換工作期間注冊證到期,注冊人可申請原注冊證延期,予以延期的,原則上原注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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