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5-28 收藏
兩部門聯合發文,加強右美沙芬等藥品管理,企業要注意哪些重點?
5月7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調整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
公告將右美沙芬、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納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5月21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國家藥監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右美沙芬等藥品管理的通知》,
《通知》對生產經營“右美沙芬、咪達唑侖原料藥和注射劑、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的企業作出了進一步的藥品管理要求,重點如下:
1、生產右美沙芬、咪達唑侖注射液的藥品生產企業應當申報2024年度生產需用計劃。
2、右美沙芬、納呋拉啡、氯卡色林、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咪達唑侖原料藥和注射劑,不得委托生產。
3、右美沙芬、納呋拉啡、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應按規定辦理藥品標簽、說明書的變更。
更多要求如下,企業應及時調整。
最后,更多關于特殊藥品管理、右美沙芬管理問題,歡迎向CIO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