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26 收藏
近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通知,
廣東某藥業公司通過旗下微信公眾號發布多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廣告信息。
2020年11月5日&2021年7月29日
推送文章:《白云山金戈枸櫞酸西地那非片》
發布含有“白云山金戈優點 與原研品等效 高性價比 ”等內容的廣告,
宣傳處方藥“枸櫞酸西地那非片”。
2022年8月6日
推送文章:《人血白蛋白丨同路生物》
發布含有“產品特點 1.產品質量穩定、安全性高;2.低PKA值、高純度、鋁離子含量低;3.常溫保存,運輸、使用方便。”等內容的廣告,
宣傳處方藥“人血白蛋白”。
2022年8月5日
推送文章:《人血白蛋白10g丨鄭州萊士》
發布含有“白蛋白的作用機制 鄭州萊士人血白蛋白的主要功效 萊士產品的優勢”等內容的廣告,
宣傳處方藥“人血白蛋白”
2022年7月22日
推送文章:《同路破傷風人免疫球蛋白丨強效中和 安全防治》
發布含有“同路HTIG破傷風抗體效價更高,療效更佳,安全性更好”等內容的廣告,
宣傳處方藥“破傷風人免疫球蛋白”
2020年5月20日
推送文章:《安達芬重組人干擾素α2b栓》
發布含有“特有機制 逆轉HPV致癌風險”等內容的廣告,
宣傳處方藥“重組人干擾素α2b栓”
2022年7月29日
推送文章:《同路生物5gIVIG靜丙在生殖科的作用丨抗體多樣 安全有效》
發布了含有“同路IVIG抗體多樣性好,臨床療效確切,產品純度高,安全性好”內容的廣告,
宣傳處方藥“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以上廣告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
“前款規定以外的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
構成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行為。
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
“違反規定發布處方藥廣告的”
“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予以處罰。
最后,結合該藥業公司在立案調查后積極整改、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且已刪除違法廣告內容情況下,責令其停止發布上述廣告, 并作從輕處罰,罰款2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