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16 收藏
近期,有一則行政處罰案例值得我們關注,
四川眉山市彭山區市監局發布一則處罰決定書,
某一藥店的藥品拆零柜中擺放的石淋通膠囊已經超過有效期,
據了解,該藥店是辦理了《營業執照》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合法經營企業,
該藥店以5.2元/瓶的價格購進3瓶石淋通膠囊,
其中2瓶已經銷售,銷售價格為6元/瓶。
而擺在拆零柜中的這一瓶呢已經過期一個月。
當事人辯稱是店員將清理出來的近效期藥品放置于收銀臺旁的玻璃貨柜上,
但該區域無“近效期藥品”或“過期藥品”標識。
最終呢,該藥店被罰人民幣2萬元。
該案例提醒我們,做好“近效期藥品管理”非常重要,
藥店應及時下架過期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