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動態 江蘇省
近日,無錫市局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關于加強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下藥品全生命周期監管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MAH制度下上市許可持有人的法律責任。二是明確了整個藥品生命周期各環節的監管要求,包括MAH委托生產管理、委托銷售管理、臨床ADR監測管理、藥害救濟等各個環節。三是對進一步完善異地監管協調機制提出了要求。通知的出臺,將有助于對進一步推進和規范無錫MAH試點工作,對促進無錫市醫藥產業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是一種將藥品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分離管理的制度模式,可以使藥品研發機構、自然人等不具備相應生產資質的主體,通過申請持有相應的藥品品種,并以合作或委托生產的方式實現藥品的最終上市。實施MAH制度,可以有力促進醫藥研發與創新,并減少醫藥生產落后無效產能。
(無錫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