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廣東省
《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C 0338—2023)已由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聯合發布并實施。根據該標準,結合廣東省放射性藥品使用單位的《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換發申請,對《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證書編號的編碼規則進行相應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廣東省內《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證書編號由括號內我省簡稱“粵”+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標識“放藥用字第”+四位許可年代號+四位許可流水號+文字標識“號”組成。如2025年核發的第一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其證書編號為:(粵)放藥用字第20250001號。
二、《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換發后,原證書編號將轉換為上述編碼規則對應的證書編號;以上述規則編碼的證書編號保持不變,不再重新編號。
上述調整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實施。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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