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委托生產的關鍵風險點分析
2019年12月1日,我國新藥品管理法正式實施,新法以法律形式正式確立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制度,MAH作為責任主體將承擔藥品全生命周期的質量與風險管理責任。新法規定,MAH可以自行生產藥品,也可以委托藥品生產企業生產。對于委托生產的情況,MAH依法對委托生產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也就是承擔藥品生命周期的主體責任。
那么MAH委托生產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在委托中存在哪些風險點?對受托企業又應從哪些方面評估其質量管理情況?本課程為您剖析其中的關鍵風險點,讓您合理規避風險,避免踩線。
現將培訓相關事項函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藥品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生產負責人、QA、研發企業相關人員等。
二、培訓主題:
MAH委托生產的關鍵風險點分析(上半部)。
三、培訓內容:
(一)委托生產的歷史沿革;
(二)目前法規對MAH委托生產的要求;
(三)委托生產存在哪些風險點;
(四)關鍵風險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