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獨立第三方機構,架起企業與監管部門溝通的橋梁,共同推動MAH制度發展進程。
項目背景
2015年11月,全國十省市開展為期三年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MAH)試點。通過這些試點來積累經驗,為下一步藥品管理法進一步完善提供經驗。MAH制度的試點讓很多企業看到了巨大的商業機會,在各項政策還不明朗的情況下,提前布局,搶占先機。
廣東和平君樂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稱“客戶”),現有國產藥品“國藥準字”批準文號產品1個,擬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41號)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做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管〔2016〕86號)的要求,將該批準文號產品轉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H)審批結論的藥品注冊批件,經過詳細溝通后,與CIO合規保證組織達成MAH顧問咨詢項目合作。
項目過程
CIO合規保證組織輔導客戶建立MAH體系文件和進行模擬檢查:
1.幫助客戶向藥監部門溝通MAH申請的路徑及資料要求,找到可行性的申請方案。
2.指導客戶整理資料,向主管部門遞交MAH申請資料。
3.跟進MAH申請過程,及時跟進申請進度。
4.取得MAH批準證書。
5.指導客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6.解答客戶關于MAH相關政策的問題。
7.在客戶完成MAH體系文件建立后,對客戶進行一次模擬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典型意義
MAH制度在全國推行將是一個必然事件,但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措施的跟進、各方職責的分辨,以及MAH制度所涉及的監管有效性、藥品安全、風險分擔等社會問題,都尚需要進一步厘清。試點期間申請成為MAH,需要與監管部門密切溝通,CIO合規保證組織作為獨立第三方機構,能夠架起企業與監管部門溝通的橋梁,共同推動MAH制度發展進程。